資助陪診服務
按照社會福利署的分類,長期護理服務可分為住宿照顧服務及社區照顧服務。住宿照顧服務包括安老院、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現時輪候上述服務的時間為8至36個月,長者等候期間,可以申請日間護理中心、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或改善家居及照顧服務這些社區照顧服務。然而,輪候社區照顧服務,長者仍然需要等待5至13個月的時間。我們希望能填補這個服務的空隙,於長者的等候過程中,為他們提供一些必須性的服務。
統計數據
項目目的
讓有需要而暫時未能獲得政府資助服務的長者,在身心方面都得到更好的照顧,以維持他們的身體機能。
服務對象
●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已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並被評為需要接受長期護理服務及已申請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
●被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及提定長者服務機構及醫務社會服務單位的社工評估為有陪診服務的需要
●必須為社工轉介個案
服務地區
全港
服務內容
●護送長者到醫院或診所覆診、身體檢查或接受其他治療
●心靈關顧
●探訪
收費
費用全免,長者需支付陪診員往返醫院的交通費
優先考慮及審批
1. 獨居及兩老居住的長者
2. 面臨身體及健康問題,迫切需要陪診服務
3. 經濟有困難,已領取綜援、正在申請綜援、低收入或沒有收入
4. 欠缺其他支援網絡(包括家人、朋友及社區其他網絡)
5. 其他特別需要
申請辦法
有需要的長者,可向註冊社工提出申請,並以書面形式遞交。一經審批,本機構的負責同事會聯絡社工,以處理資助陪診事宜。
申請表格下載
退出服務
向負責社工提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機構